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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非国民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
发布者:郑州中原理工专修学院     浏览次数:7076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5/10/11

关于非国民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

一、学习平台简介
  学院面向全国免费开放网络教学平台,学员可依据自身学习要求自主登录平台学习。
  (一)平台开放时间:7*24小时。(平台维护时间除外)
  (二)平台功能介绍:平台包含在线学习、讲义下载、在线答疑、试卷下载、就业指导功能。

二、教学模式
  学院引进发达国家先进教学理念,开展开放式学分制教育。
  (一)免试入学:学院以“宽进严出”为原则,学生可免试入学。并且无需缴纳任何费用。
  (二)在线学习:

1.登录学习平台;

2.点击“在线学习”,选择相关课程学习;

3.学习中遇到问题,可以通过信函、电话进行咨询、答疑。学院及辅导站点/招生老师将对学员的学习给与全方位的指导;我院承诺,在学籍注册前所有学员使用平台学习均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  (三)注册学籍:在学习过程中,学员可随时向各辅导站点/招生老师申请进行注册学籍(若学员对教学质量不满,可不申请注册学籍,任何人及机构不得强迫学员注册学籍)。

  (四)考试要求:学员完成学习并注册学籍后,可登录平台下载、打印试卷及论文要求并自主进行开卷考试。试后将试卷及论文快递回学院(邮费自理),由我院老师阅卷评分。

  (五)证书颁发与注册:经阅卷,成绩合格者可颁发由我院印制的非国民教育证书并注册证书查询。成绩不合格者,可以补考(补考免费)。需要参加实习的学员,可申请提前颁发非国民教育证书及注册证书查询。证书颁发后三个月内,需将试卷及论文快递回我院(邮费自理),由我院老师阅卷评分。成绩不合格者,需参加补考(补考免费)。

三、招生管理
  (一)学院面向全国招生。
  (二)各辅导站点/招生老师需按照学校要求向学生收取报名费,不得出现乱收费行为。学院对全国各级学员统一收取报名费人民币贰佰元整。
  (三)各辅导站点/招生老师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,可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招生宣传工作。
  (四)在招生过程中,任何人及机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不得违反学院要求、不得虚假(夸大)宣传。
  (五)各辅导站点/招生老师有责任指导、辅导所招学生进行学习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协助解决或上报学院处理。
  (六)各辅导站点/招生老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员收取额外费用。

四、监管措施
  (一)学院设有监管电话,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、举报违规行为。
  (二)对未经学习而注册学籍信息的学员,予以注销学籍处理,并退还其全部报名费。同时停止该生所属辅导站点/招生老师的所有工作。
  (三)提出“申请提前颁发非国民教育证书”的学员,若有证书颁发后三个月内未将试卷及论文快递回我院的,予以注销证书查询处理,并不退还报名费。待到试卷及论文快递回我院,成绩合格后予以恢复证书查询注册。
  (四)对于违反“招生管理”规定的辅导站点/招生老师,予以停止全部工作处理。

五、工作执行
  以上为我院对非国民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,具体由学院各部门配合执行。


         郑州中原理工专修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制定时间 2015.1.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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